9家券商员工违规炒股遭罚│部分券商暂停销售私募产品

2018-05-21
 

(原标题)半年不到,9家券商员工违规炒股遭罚!最高罚没5734万,2名操作亏损员工也被罚款

原创:江聃 券商中国

半年时间不到,10名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被证监会通报!

5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通报了五宗案件的处罚情况,其中国元证券时任员工蒋乐辉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案,广东证监局责令蒋乐辉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截至昨日,年内已有9家券商、10名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被监管处罚。

代客理财近两年未获利,被罚10万

一般而言,证监会通报的案件更容易引起广泛关注。根据行政处罚书,蒋乐辉系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体育路证券营业部任职的证券从业人员,从业期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30日。在从业的最后近两年时间里,蒋乐辉私下接受李某平等多名客户委托,利用“梁某根”、“黄某玲”证券账户买卖证券。期间,账户组的交易均由蒋乐辉决策实施。不过,蒋乐辉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期间没有违法所得。

广东证监局责令蒋乐辉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据了解,在被告知行政处罚结果后,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开出这张罚单的广东证监局,在2011年曾开出过首宗由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也是证券监管部门首次对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今年该局还对华安证券营业部员工谢竞以证券从业人员身份,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违规买卖证券罚没逾25万元。

今年以来累计10名从业人员炒股被罚

今年以来,证监会通报证券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买卖证券的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截至目前,已有10名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被证监会通报。这些人当中,不乏利用近亲账户,有的不赚反亏,非法获利的,则多数受到了“没一罚三”的从重处罚。

时任恒泰证券太原平阳路营业部经理李大伟,从业期间,操作“李某梅”、“陈某春”及“赵某松”账户交易股票累计金额为1.07亿元,账户合计亏损104.19万元。山西证监局决定对李大伟处以10万元罚款。

时任中金公司高级投资经理陆茜,控制使用家庭成员“林某勤”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三年时间里,累计交易金额1.12亿,账户亏损(含账面)23.15万元。证监会责令陆茜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0万元罚款。

时任民族证券机构销售部副总姚丽,控制使用家庭成员“姚某刚”、“姚某水”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累计成交金额5.13亿元,获利约30万元。证监会对姚丽作出“没一罚三”处罚,累计罚没120余万元,并对姚丽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时任太平洋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泰华,实际控制并使用本人母亲“尹某芝”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累计成交金额6.18亿元,盈利1433.96万元。上海证监局对杨泰华作出“没一罚三”处罚,合计罚没5734万元。

时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蒋政,在从业期间内,控制使用“李某均”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买入股票金额合计约4.7亿元,获利约5.3万元。证监会对蒋政作出“没一罚三”处罚,合计罚没16万元,并对蒋政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时任国联证券员工张锋,利用妻子账户获利9.4万,江苏证监局对其开出18.8万元罚单。

时任国联证券员工徐斌武,利用妻子账户获利189.2万元,江苏证监局对其开出380万元罚单。

时任山西证券信息技术岗员工贾俊琪,利用“贾某兰”“高某琴”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累计成交金额9665.39万元,账户合计盈利34.30万元。山西证监局对其累计罚没68万余元。

现行法律禁止从业人员炒股,红线意识需强化

监管层对于“从业人员炒股”一向明令禁止。《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证券从业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间内进行股票交易的规定,其规制目的在于防止证券从业人员利用其业务和信息优势参与股票交易而不利于其他投资者,保证证券交易活动的公开、公正,也是防止内幕交易的重要措施之一。

该条规定了违法主体限于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客观行为是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肖飒认为,此类禁止是立足于证券市场对公开公正的基本要求,结合证券从业人员的职业特征所做出的十分重要的举措。

近两年来,监管层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参与证券交易的稽查执法力度明显加强,券商内部也将代客理财作为一票否居的行为。虽然新修订的《证券法》中也将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纳入讨论范围,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这仍是一道红线。证券从业人员需守住红线,切莫“手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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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部分券商暂停销售私募产品

作者:吴玉华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距离资管新规发布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公募、私募、银行、券商等机构,都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有的甚至已经开始着手进行整改。

据记者了解,目前包括中信证券在内的多家券商均已经暂停销售所有的私募权益类产品,具体恢复时间待定。由于资管新规对投资者准入和适当性管理有新的规定,而具体细则尚未出台,券商在新规落地上存在一定的分歧,因此有券商暂停销售私募产品,也有券商继续销售,整个行业都在等待细则出台进行进一步的政策落地。

暂停销售私募产品

据了解,此次中信证券暂停销售私募产品,持续时间已经一个月,具体销售时间另行通知。不只是中信证券,华北和华东的两家大型券商也同样暂停了私募产品的销售,而华东一家中小型券商仍在销售私募产品。有私募对记者表示,目前并未收到了来自券商的暂停产品销售的通知。

中信证券经纪业务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购买私募产品有监管要求,需要资产证明,之前私募产品销售已经暂停了一个月,目前私募产品仍暂停销售,资管产品小集合仍可以购买。目前政策还需要具体落实,金融资产500万元的认定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则,等规则真正下来之后,私募产品销售才会有可能重启。

该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不仅是中信证券,不少券商的私募产品销售都暂停了。据记者了解,目前确实有多家券商暂停销售私募产品,但有券商仍在销售,有券商人士表示,目前关于合格投资者标准在执行上,因为没有具体的细则,各家券商并没有那么统一,在新规落地上存在一定分歧,如中信证券一样暂停销售私募产品的券商,是出于谨慎和更合规方面的考虑。

此前,今年3月份,中信证券的明星私募FOF在市场上大卖近80亿元。但目前不只是中信证券的私募FOF产品,其他的私募产品销售也已经暂停了一个月。

中信证券在下发给各分支机构的通知中表示,资管新规对投资者准入和适当性管理有新的规定,目前总部正在梳理相关落地政策办法。通知中进一步指出,“现正发售的A公司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B证券积极策略X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持续营销产品暂停销售,具体销售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分支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

等待细则落地

目前针对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标准,主要规定在现行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中。资管新规在投资经历、资产规模、最低认购金额等方面,与现行《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

根据资管新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有券商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券商在实际操作中就会一切从严要求,比如,要看交易记录来证明投资经历满2年,然后提供银行盖章的资产证明,或者收入证明等。目前整个行业都在等待细则落地,像中信证券一样暂停销售私募产品的券商无疑趋于谨慎,等待细则出台再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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