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大气、水污染税分别为1.2元和1.4元/污染当量

2018-03-30
 

环保税即将开征 甘肃确定最低档税额标准

新华社兰州3月30日电(记者 张新新 张钦)记者从甘肃税务部门获悉,甘肃环保税的征收标准确定,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2元/污染当量,水污染适用税额为1.4元/污染当量。

环境保护税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种污染物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对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分别规定了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和1.4元至14元的税额标准。考虑到甘肃经济发展现状和环境承载能力,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甘肃适用税额为最低档。据初步预测,2018年甘肃全省环保税收入在3.1亿元左右。4月2日,甘肃税收历史上的第一张环保税票将开具。

据了解,居民个人虽然排放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但不是环保税法所规定的纳税人,不缴纳环保税。同时,环保税法也规定了暂予免征环保税的几种情形,如:农业生产,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飞机等,达标排放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符合环保标准的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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