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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住建领域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

2020-07-02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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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自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清单管理,改革将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2种方式分类推进。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审批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以上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审批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许可应满足的许可条件,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根据申请人承诺和在线核查结果(限具备条件的)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审批部门依托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电子化申报与审批,并积极推进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对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审批等事项将优化审批服务。

  以上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审批部门应精简申报材料,对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行电子化申报与审批,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申报与审批。直接核发电子证书,申请人自行下载使用。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大兴机场片区仍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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